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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美]詹姆斯·索特 | 二十分钟


二十分钟

[美]詹姆斯·索特

  这件事发生在卡本代尔附近一个名叫简·瓦雷的女人身上。我在一次聚会上见过她。当时她坐在沙发上,双臂朝两边摊开,一只手拿着酒。我们聊了会儿狗。

  

  她有条老灰狗。她说当初买他是为了救他一命。在赛狗场,无法再赢得比赛的狗不会被继续喂养,它们会被杀掉,有时是三四条一起,扔进卡车后面送去垃圾场。那条狗名叫菲尔。他身体不大灵便,几乎瞎了,但她欣赏他威严的气度。他有时会把腿跷到墙上,几乎跟门把手一样高,但他有张漂亮的脸。

  

  厨房餐台上搁着马具,宽条木地板上有泥巴。她大步走进来,像个穿着破夹克和旧靴子的年轻马夫。她有着所谓的优美骑姿,墙上的奖章绶带层层叠叠犹如羽毛。她父亲过去住在爱尔兰,那里的人们会在周日早晨骑着马进餐厅,主人身着全套骑马装倒在床上死去。她自己的生活也变成了那样。她有点钱,几乎全新的瑞典汽车侧面有些凹痕。她丈夫离开已经一年了。

  

  在卡本代尔四周,河水漫流,变得开阔。有一座蛛网状的栈桥,重新粉刷过很多次,这里的人过去一直开采煤矿。

  

  下午晚些时候,一阵急雨刚刚过去。光线是怪异的银色。从雨中冒出来的车辆开着前灯和雨刷器。停在路肩上的黄色筑路机显得异常鲜亮。

  

  正是下班时间,浇灌大地的雨水在高空中闪着光,山色开始变暗,草地犹如水泽。

  

  她独自骑着马沿山脊向上走。这匹马名叫阜姆,高大,健壮,但不太聪明。他什么都听不见,走路有时还会磕绊。他们一直走到水库,然后折返,朝太阳正在下沉的西边走。他很能跑,这匹马。蹄子重重击打着路面。她的衬衫后襟被风吹得鼓胀起来,马鞍吱吱作响,他粗大的脖颈汗涔涔的,颜色发暗。他们沿着沟渠奔向一道栅栏门—他们总是从那儿跃过去。

  

  在最后一刻,有什么事发生了。就那么一瞬间。可能是腿别到了腿,或者踩到了坑,总之他突然停步了。她从他头顶上飞了出去,好像慢动作似的,他也跟着飞了过来。他倒仰着—她躺在那儿看着他朝她飘过来。他落在了她张开的膝盖上。

  


  就像被车撞了一样。她在惊愕之中,但感觉似乎并未受伤。有一瞬间,她想象自己或许能站起来,掸掉身上的土。

  

  马已经站了起来。他的腿很脏,背上有污泥。在寂静中,她能听到马辔头的叮当声,甚至还有沟渠里的水流。在她周围是连绵的草地和静默。她胃里一阵恶心。那里全都摔烂了—她知道,尽管什么都感觉不到。她知道她还有点时间。二十分钟,人们总这么说。

  

  马用力拉扯着土里的几根草。她用手肘撑起身来,立即感到头晕目眩。“该死的!”她叫道。她几乎大喊起来。“笨蛋!回家!”有人可能会发现马鞍空着。她闭上眼睛,试图思考。不知怎的她无法相信—眼前这一切不是真的。

  

  他们来告诉她普里怀特受了伤的那个早上,就是这样。工头在草场上等着。“她的腿断了。”他说。

  

  “怎么回事?”

  

  他不清楚。“看着像是被踢了。”他猜测。

  

  那匹马躺在一棵树底下。她跪下来抚摩它木板似的鼻子。那双大眼睛似乎正望着别的地方。兽医应该正从凯瑟琳商店开车过来,车后拖着一缕烟尘,但事实上他过了很久才到。他把车停在稍远的地方,一路走了过来。然后他说了她知道他会说的话,他们只得杀掉她。

  

  她躺在那儿想着。白昼已经结束。远处一些房子里灯光亮起来。六点钟的新闻开始了。往下面远远地可以看到皮诺尼斯的干草场,离她更近的地方,大约一百码,停着一辆卡车。那是一个想在那儿盖房子的人的。车下面挡了木块,不能开。一英里左右的范围内还有别的房子。在山脊的另一侧,树林中若隐若现的金属屋顶是沃恩老头的房子,他一度拥有这一片所有土地,现在几乎走不动路了。再往西那座漂亮的褐色泥砖房是比尔·米勒格盖的,他后来不知是破产还是怎么了。他有出色的品位。房子里有西南地区特有的去皮原木天花板和纳瓦霍地毯,每个房间都装了壁炉。有色玻璃窗的视野开阔,可以远眺群山。懂得建造那样一座房子的人懂得所有的事。

  

  她为他办了那次著名的晚宴,难忘的一夜。乌云整日从索普里斯山顶吹下来,然后下起了雪。他们在炉火前交谈。壁炉架上塞满了红酒瓶,客人们都衣着光鲜。屋外大雪纷纷扬扬。她穿着丝绸长裤,头发披散着。酒尽人散,她和他一起站在厨房门口。她身上暖暖的,有点醉意,他呢?

  

  他注视着她放在他上衣翻领边缘的手指。她的心跳得厉害。“你不会让我一个人过夜吧?”她问道。

  

  他有一头金色的头发,小巧的耳朵紧贴着头。“哦……”他开口了。

  

  “怎么?”

  

  “你不知道吗?我是另一种。”

  

  哪一种,她坚持问。太浪费了。道路几乎无法通行,房屋在雪中消失。她开始恳求—她忍不住—然后生气了。丝绸长裤,家具,她讨厌这一切。

  

  早上他的车还在外面。她发现他在厨房做早餐。他在沙发上睡了一夜,用手指梳理略长的头发。他脸颊上有一抹金色的胡楂儿。“亲爱的,睡得好吗?”他问道。

  

  有时候情况正好相反—在萨拉托加的酒吧,理想人选是那个做销售赚了大钱的高个子英国人。她就住在那里吗?他问道。靠近看时,他的眼睛是湿润的,一口纯正的英式口音,“能在这儿见到你这样的人,真是太棒了。”他说。

  

  她还没有决定留下还是离开,她和他喝了一杯。他抽了根烟。

  

  “你没听说过这东西会怎么你吗?”她说。

  

  “没,它们怎么了?”

  

  “它们会让你得癌症。”

  

  “你?”

  

  “贵格派教徒都这么说。”

  

  “你真的是贵格教徒?”

  

  “哦,很久以前了。”

  

  他抓住她的手肘。“你知道我想干什么?我想干你。”他说。

  

  她弯起胳膊,挣开他的手。

  

  “我认真的,”他说,“今晚。”

  

  “改天吧。”她告诉他。

  

  “我没有‘改天’了。我老婆明天就来了,我只有今晚。”

  

  “那太糟了。我有每个晚上。”

  

  她没有忘记他,虽然她忘了他的名字。他的衬衫有雅致的蓝色条纹。“哦,该死的。”她突然喊道。是那匹马。他没有走。就在栅栏那边。她开始唤他:“嘿,好孩子。来这里。”她恳求道。他不肯动。

  

 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。五分钟过去了,或许更长。哦,上帝,她说,哦,我主啊,哦,上帝我们的天父。她能看见从公路延伸上来的长长一段路,没有铺的路面很暗。也许有人会沿着那条路走上来,不会转弯。这条灾难之路。那天她和丈夫一起开车经过。有件事他一直想告诉她,亨利说,头朝后扭成一个古怪的角度。他在调整他的状态,他说。她的心猛地一跳。他要和玛拉分手。

  

  一阵沉默。

  

  终于她说:“和谁?”

  

  他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。“那个在……建筑师事务所的女孩。她是绘图员。”

  

  “你说分手,是什么意思?”她艰难地说出口。她看着他,就像看一个逃犯。

  

  “你知道这事儿,对吧?你肯定知道。总之现在一切都结束了。我一直想告诉你的。想把这些事儿了结了。”

  

  “停车,”她说,“别说了,在这儿停车。”

  

  他开车跟在她旁边,想要跟她解释,但她正在捡她能找到的最大的石块,把它们扔向汽车。然后她摇摇晃晃地穿过田野,腿被鼠尾草丛划伤了。

  

  午夜过后,听到他开车回来,她从床上跳起来朝窗外喊:“别过来,别!快滚!”

  

  “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没人告诉我,”她常说,“他们本该是我的朋友。”

  

  有的人失败了,有的人离了婚,有的在拖车里被枪杀,比如道格·波提斯,做采矿生意的,跟一个警察的妻子有一腿。有的,比如她丈夫,搬到了圣巴巴拉,成了晚宴上那种会被临时请来补缺的男人。

  

  天色越来越黑了。帮帮我,来人呐,帮帮我,她不停地重复。会有人来的,一定会有。她尽量让自己别害怕。她想到了她的父亲,他总能用一句话道破人生:“他们把你打趴下,你爬起来。就是这样。”他只承认一种美德。他会听到这里发生了什么事,说她只是躺在那儿等死。她得想办法回家,哪怕只走上一小段路,哪怕只有几码远。

  

  她用手掌撑着用力往前拖拽着身躯,一边唤着她的马。如果他过来了,或许她可以抓住一只马镫。她试着找到他的位置。在最后一道暮色中,她看到枝叶凋零的杨树,其余都已消失不见。栅栏两边的柱子不见了。草地已经消散。

  

  她想玩个游戏,想象自己不是躺在沟里而是在另一个地方,所有其他的地方,十一街的第一间公寓,在那个餐厅大大的天窗上面,索萨利托的早晨,女服务员来敲门,亨利试着用西班牙语喊,现在别进来,现在别!梳妆台的大理石台面上摆着明信片,还有他们买的东西。在海地的酒店外面,出租车司机倚靠在车上用柔和的声音喊:嘿,白人朋友,想去漂亮的海滩吗?伊博海滩?他们开价一天三十美元,这意味着其实大概只需要五美元。好吧,给他钱,她说。她可以轻而易举就去那些地方,或者去往一个暴雨天,躺在自己的床上看书,狂风裹挟雨水拍打着窗户,狗就伏在她脚边。书桌上摆放着照片:马;她跃马的瞬间;还有一张是她父亲三十岁时在外面吃午餐时拍的,火树餐厅。有一天她给他打了电话—她要结婚了,她说。结婚了,他说,跟谁?他叫亨利·瓦雷,她说。她想补充说,他穿着漂亮的西装,有一双美妙的大手。但她只说,明天。

  

  “明天?”他的声音听上去愈发遥远。“你确定这事儿办对了吗?”

  

  “绝对。”

  

  “上帝保佑你。”他说。

  

  他们就是那年夏天搬来这里的—这是亨利一直生活的地方—买下了麦克雷家那边的一块地。整整一年他们都在修缮房屋,亨利开始做他的景观美化生意。他们有了自己的世界。漫步穿过原野,除了短裤什么都不穿,脚下是温热的土地,在冰冷的深渠里游泳之后皮肤上污泥斑驳,像两个被太阳曝晒到褪色的孩子,但比那好得多,纱门砰地关上,厨房餐桌上散放着各种物件,商品目录,刀子,每样都是新的。秋天的天空是明亮的蔚蓝色,最早的几场风暴正从西边赶来。

  

  现在天已经全黑了,除了山脊的边缘。她还有很多事情打算去做,再去东边看看,拜访某些朋友,去海边住上一年。她不敢相信一切已经结束,她终将被留在这里,躺在这块地上。

  

  突然她开始呼救,疯狂地,脖子上青筋凸起。马在黑暗中抬起头来。她继续喊着。她知道会为此付出代价,她在释放恶魔。最后她停了下来。她能听到沉重的心跳,还有别的声音。哦,天呐,她开始乞求。她躺在那里,听到了第一阵庄严的鼓声,可怕而缓慢。

  

  不管是什么,不管有多糟,我会像父亲那样做,她想。她急忙想象他的样子,当她这样做的时候,有一段长长的东西穿过她的身体,那是铁做的。在那难以置信的一瞬间,她意识到了它的力量,意识到它将带她去哪里,意味着什么。

  

  她的脸湿漉漉的,浑身颤抖。现在时候到了。现在你必须做到,她意识到。她知道有上帝,她希望有。她闭上了眼睛。当她再次睁开眼,已经开始了,完全出乎意料,而且速度如此之快。她看见有个黑黑的东西沿着栅栏移动。那是她的小马,她父亲很久以前给她的那匹,她的小黑马穿过无边的田野,穿过萋萋的草场,回家了。等等,等等我!

  

  她开始尖叫。

  

  灯光沿着沟渠上下晃动。一辆皮卡车沿着高低不平的路面驶来,车上那个男人有时会来这边整修那栋孤零零的房子,还有一个叫弗恩的高中女生,她在高尔夫球场打工。他们关着车窗,转弯过来,前灯从马的近旁扫过,但没看见他。后来,他又在一片静默中折返回来,这次他们看见了,黑暗中那张大而英俊的脸呆呆地注视着他们。

  

  “他装着马鞍呢。”弗恩惊讶地说。

  

  他冷静地站着。他们就是这样找到她的。他们把她放在后座—她浑身松沓,耳朵里有尘土—以八十英里的时速驶入格伦伍德,甚至没有停下来提前打个电话。

  

  正如后来有人说的那样,这不是正确的做法。如果他们走另一条路,沿着那条路往前走大约三英里到鲍勃·兰姆家,情况也许会好些。他是这一带的兽医,但他也许能做点什么。不管怎么说,他是附近最好的医生。

  

  他们会停在路边,车灯大亮,照在白色的农舍上,就像许多个夜晚发生的那样。所有人都认识鲍勃·兰姆。有一百条狗,他自己的也在其中,埋在谷仓后面。

  

  (雷韵  译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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